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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民企的关键举措
时间:2018-12-03 作者:NFI

  内容提要:近期,北方新金融研究院举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系列交流会第1期“金融供给多元化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金融机构及民营企业的代表参与了讨论。

  与会嘉宾通过充分交流,认为当前民企经营困难、出现融资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为金融机构贷款不能实现商业可持续,企业缺少可用的融资工具。为此,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增强风险评估能力,降低获客成本;政府部门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发展实业基金,丰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帮助银行降低风险评估成本。

 

一、多重因素导致民企融资困境

  近段时间以来,内部经济下行压力与外部贸易摩擦的影响相互交织,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长期积累的风险有所暴露。为解决民营企业困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已经转向边际宽松,并加强了与财政政策的协调,其他政府各级部门纷纷出台纾困措施。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目前宏观目标与微观感受之间存在巨大反差,货币之水仍难以最终流向民企和小微企业。

  实际上,民企、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题一直存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只是短期内环保禁令出台、金融去杠杆、资管新规颁布、资本市场股权质押风险暴露等诸多事件影响叠加,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本就面临转型升级压力的企业愈感“雪上加霜”。因此,当前民营企业遭遇的困难和问题是多种因素作用下的产物,既有外部和内部因素、也有长期和短期因素,还有主观和客观因素,是多重因素“几碰头”的结果。

 

二、造成民企融资困境的两大障碍

  排除主观认识上的原因,金融机构并非不愿意对民企、小微企业贷款,企业也并非没有融资需求,但是资金从供给方流向需求方,最终达成融通之间还存在很大鸿沟,这种鸿沟集中表现为两大障碍。

  障碍之一:金融机构对民企、小微企业贷款商业不可持续。诚然,部分金融机构对于民企、小微企业的确存在“惜贷”、“惧贷”现象,但是这背后除了主观原因,更多是由于金融机构对民企、小微企业的贷款收益成本不匹配,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客观原因所致。据某国有大行测算,在税费豁免的情况下,该银行对某小微企业一笔5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的全部成本(包括所有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经济资本成本),与贷款收入相差无几。

  从政府的宏观角度看,利率双轨制下,正规金融部门利率被压低,不得不寻找优质借款方。更有信用保证、风险更低的国企、大型企业无疑更符合银行风险偏好,民企与小微企业的企业特性(可抵押资产少、违约率高、信用风险高)决定了其不符合商业银行风险偏好,所以导致一大部分民企、小微企业被挤出正规金融部门,不得不转向影子银行。民企、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可及性差,这就是“融资难”。

  从金融机构的微观角度看,金融机构对企业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难度大,信用评价成本高,从而获客成本高是主要原因。某企业代表表示,该企业一笔以一亿元投资购买价值逾两亿元的公司的业务,包括法律和会计方面支出在内的尽调费用超过400万元。当成本高至超过贷款收益,金融机构自然不会贷款。为覆盖风险,金融机构不得不在贷款利率中增加风险补偿,以实现商业可持续,这就是“融资贵”。有些大银行能够享受到政策优惠利率,情况略好,而大部分中小银行,因无法享受政策优惠利率,收益无法覆盖成本的情况就更为突出。

  与此同时,国内对资金需求方信用风险评估的整体能力不足,缺少从事企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这也加重了问题。造成的结果,一是金融机构风险评估成本高,二是市场对同一标的进行重复尽职调查的情况非常普遍。

  障碍之二:企业找不到合适的融资工具。目前,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可用的融资工具非常有限。在低风险的债券融资与高风险的PE、VC融资之间,存在巨大的融资工具缺口。而这个缺口中刚好有实体企业所需的资金支持方式。

 

三、金融机构重在强化风险评估能力

  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提供方,首先要转变观念,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并从银行转型发展和调结构、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高服务民企、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意识。

  其次要提升能力,特别是风险评估能力。专家建议,可以通过银企合作的方式,盘活实体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优势,弥补银行风险评估、信用调查能力的不足,降低获客成本。

  第三要找准方向。实际上,不同类型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不同。如果把实体企业划分为重资产企业、轻资产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可以发现,服务型企业对金融支持的需求非常有限;轻资产企业只有在资金周转困难、流动性暂时紧张的时候,需要一定的金融支持;重资产企业是最需要金融支持的。金融支持可以帮助重资产企业以更低成本获得资金,减轻其资产负担,让企业更专注于运营能力提升,所以金融机构应着眼于重资产企业,将其作为金融扶持的重点方向。

  第四要内部优化。可通过循环信用贷、年审制等方式,建立民企贷款长效机制,降低民企融资成本;优化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建立尽职免责的“负面清单”。

  第五要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借助金融科技扩大金融产品供给,丰富银行服务民企、小微企业的通道和工具箱,更好地控制风险,实现精准投放。

 

四、政府部门应加强政策协调,明确财政的边界以及救助手段的作用期限

  政府的着力点在于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以市场化的方式帮助商业银行降低成本,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环境营造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与积极性。具体措施包括:

  (一)推动利率市场化,让市场利率和政策利率合二为一。推动国企改革,避免大量资金流入已经产能过剩的企业。地方政府要退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兜底。

  (二)发展实业投资基金。目前,国内基金大多投资于二级市场,基金直接投资于实业还存在制度障碍。建议发展实业基金,允许一手资金直接进入实体企业。

  (三)整合企业信用风险信息,搭建对金融机构开放的商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能力。鼓励从事信用风险评估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发展,从另一个侧面帮助银行降低风险评估成本。

  (四)丰富企业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让处在优先劣后各个级别的企业都能找到与之风险匹配的融资工具。这背后需要继续深化融资制度改革,可尝试在实业基金领域,逐步由白名单制度转向负面清单制度。

此外,专家还建议,监管部门应予以金融机构更多对创新融资工具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民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科学分析,应进一步区分企业在资本金、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杠杆率上的差别对融资需求可获得性的影响;完善小微企业的统计定义。

 

(北方新金融研究院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发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致力于新金融领域的政策研究,力争成为北方首屈一指的新金融智库。研究院努力提供一流的研究产品,开展高层次、有实效的研讨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为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