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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金融服务创新
时间:2016-03-21 作者:CF40

文/《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研究》课题组

资金配置和金融支持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本章梳理和总结当前金融支持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经验与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对产业和金融行业的发展要求,研究金融部门如何行之有效地服务和引领京津冀协同发展,最后提出建议:坚守防范爆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思维,通过金融服务创新,深化三地金融合作,加快三地产业转移配套的金融资源再配置;立足区位优势,错位发展、分工协作,搞活京津冀三地金融资源,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第一节 金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业总体发展现状

1、金融业增加值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金融发展速度较快,图1是1998-2014年京津冀地区金融业增加值的变动趋势图。从图1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金融业增加值均取得了大幅增加,其中,2014年北京金融业增加值较1998年增长了将近10.9倍,天津增加了21.4倍,河北增加了5.6倍,而全国的平均水平为10.46倍。因而从金融业增值的增长倍数来看,天津最高,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北京次之,基本上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当;河北最低,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从金融业增加值的绝对水平来看,北京的金融业增加值高于天津、河北以及全国的平均水平,并且随着时间的增加,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图9-1  京津冀地区及全国金融业增加值(1998-2014)

 

  图2是京津冀地区金融业增加值占省域GDP比重的趋势图。从图2可以看出,1998-2014年北京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远高于天津、河北和全国平均水平。从三地金融业增加值的具体变化趋势看,“十二五”时期的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超过批发零售业成为北京经济占比最高的服务业行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突出。2011至2014年,北京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占全市经济的比重由2010年的13.2%提高至2014年的15.7%。2015年1-3季度,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888.4亿元,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1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成以上。从2002年开始,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5%上升到近10%,天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两者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表明天津金融业对其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强。河北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7年后下滑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个百分点,表明金融业对于河北省的经济增长影响较小,这表明河北省金融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图9-2  京津冀地区金融业增加值占省域GDP的比重(1998-2014)

 

2、融资结构

  总体看,京津冀地区融资结构依然以间接融资为主,但迅速发展的直接融资在北京市已成主要融资渠道,也正逐渐成为天津市和河北省新的重要融资渠道,在京津冀地区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资本市场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表1是2001-2014年京津冀地区非金融机构融资结构的变动趋势,数据显示在2001年至2014年间,金融脱媒效应逐步显现,北京市非金融机构融资结构中,贷款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债券融资比重迅猛攀升,融资结构向偏重直接融资为主转变;天津市贷款比重经历了先扬后抑的过程,但除去2007这个特殊年份,总体保持在85%以上,占了非金融机构融资比重中绝大部分,债券比重略有上升,股票比重总体而言略有下降;河北省贷款比重有所下降但仍为主要融资渠道,债券和股票比重均有所上升。

  从表1还可以看出,2007年前京津冀地区非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占比最低为北京的69.9%,表明2007年前京津冀地区融资结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2007年北京非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占比为38.8%,并且之后一直低于50%,这表明2007年之后北京的融资结构以直接融资为主。而2007年后天津和河北非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占比一直大于50%,表明2007年后天津和河北的融资结构依然以间接融资为主。因而在京津冀地区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资本市场合作潜力巨大。

表9-1  京津冀地区非金融机构融资结构(2001-2014)

  从融资绝对额来看,北京市非金融机构的融资额约是天津市的四倍,约是河北省的三倍。2014年北京市共有企业法人363521个,天津市共有企业法人170599个,河北省共有企业法人366156个,通过简单计算可以发现北京市平均每个企业法人融得资金275.4万元,天津市平均每个企业法人融得资金147.6万元,河北省平均每个企业法人融得资金97.6万元,京津冀三地平均企业法人融得资金依次递减,差距较大。

  表2是1993-2014年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款越及存贷比的变动趋势。京津冀地区间金融机构存贷差(存贷比小于1则为存差,存贷比大于1则为贷差)反映了各地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不同依赖及不平衡,存差越大表明信贷融资需求弱,反之表明需求越强。北京多年存差持续增长,且远远高于天津、河北两地。从金融机构存贷比看,北京地区稳中趋降,天津地区存贷比水平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河北地区大幅下降。结合存贷款的规模发展观察存贷比的变化,三地信贷投放速度慢于存款增长速度是导致存贷比总体趋降的主要原因,河北地区则因信贷投放速度显著慢于存款增长速度,存贷比大幅下降。存贷比下降,也表明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渠道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表9-2  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存贷比(1993-2014)

 二、金融业各部门发展现状

1、银行业

  银行作为信用中介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的枢纽,金融体系的核心。2004-2014年京津冀地区银行业规模的变动趋势如表3所示。

表9-3  京津冀地区银行业规模(2004-2014)

  从表3可以看出,2014年京津冀地区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了26.03万亿元,比2004年4.74万亿元增加了4.49倍,其中北京市银行资产2014年较2004年增加了4.45倍,天津市银行资产2014年较2004年增加了5.36倍,河北省银行资产2014年较2004年增加了4.04倍。

  同时,数据也显示京津冀地区间银行业规模存在巨大差异,三地银行业发展不均衡。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约是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4-5倍,约是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3倍,银行资产规模发展一枝独秀。

  表4是2014年京津冀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从表4可以看出,从网点规模、从业人数和资产规模看,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居于主导地位,其资产总额达到了京津冀地区银行业资产总额的46.8%;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处于从属地位,其中河北省农村合作机构的发展实力仅次于大型商业银行,超过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表9-4  2014年京津冀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表

2、证券业

  证券业是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四个方面。2009-2014年京津冀地区证券业相关机构规模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出,北京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数量远远大于天津和河北两地之和,河北省没有基金公司。

表9-5  京津冀地区证券业相关机构规模(2009-2014)

 

  出现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过去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实行审核制,上市审批、证券产品审核权限都在证监会,为了便于与证监会沟通,证券机构总部和国内外各类证券服务机构扎堆设在北京。证券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的集中运营形成了北京无可比拟的金融服务优势。

表9-6  京津冀地区证券业相关数据(2009-2014)

  表6是京津冀地区证券业相关数据。从表6可以看出,北京市在国内上市的公司数量长期超过了天津市与河北省两地之和,北京市国内A股融资额是天津市和河北省两地的4倍以上,一些年份甚至达到10倍以上。

  综上所述,京津冀地区证券业发展的固有不均衡直接限制了天津和河北获得直接融资的能力,削弱了直接融资对于天津和河北经济增长的“供血”作用。

   3、保险业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经济利益的行业。对于保险业的发展情况,主要用一个地区的保险密度(即人均保费额)和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作为衡量该地区保险业发展的指标。京津冀地区保险业发展情况参见表7。

表9-7  京津冀地区及全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2007-2014)

  表7是2007-2014年京津冀地区及全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变动趋势。从表7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保险密度逐年攀升,其中北京位居首位,发展速度最快,2014年保险密度为4125.0元/人,是2007年的1.66倍,是全国保险密度的3.88倍。天津2014年保险密度为1663.6元/人,是2007年的2.1倍,是全国保险密度的1.57倍。河北2014年保险密度为1016.1元/人,比全国保险密度低了约56元/人。

  京津冀地区中北京与天津两地保险深度呈总体下降趋势,然而北京地区保险深度一直高于全国保险深度,天津地区保险深度则几乎是一直低于全国保险深度。河北省保险深度呈总体上升趋势,且与全国保险深度水平相当。

  截止至2014年底,北京共有50家保险公司,89个保险分支机构;天津共有4家保险公司,50个保险分支机构;河北尚没有保险公司,有53个保险分支机构。

  综合来看,京津冀地区保险业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但其不平衡程度较银行业和证券业而言要小得多。天津保险业存在着较大的发展潜力(保险深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保险业则稳定发展,但从河北省自身角度来看,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发展潜力巨大。

 

三、京津冀区域金融合作现状

  自“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区域发展不断融合,区域金融合作取得快速发展。

  1、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地区的资源配置

金融机构积极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导向要求配置金融资源。截至2015年6月末,北京银行业投放京津冀重大项目贷款余额近千亿元,河北省银行业投放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贷款余额达到5114.33亿元,较年初增长496.82亿元,增幅10.76%。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京津冀协同项目贷款516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投资120亿元,重点支持北京通州副中心建设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北京新机场、京津城铁、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公路等交通体系建设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环保建设项目。

同时,国开行计划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近期目标,在2015-2017年期间安排2.1万亿融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京津冀一体化重大项目储备库,对重大项目实行名单制动态化管理,目前已储备重点项目超过200个;平安银行与河北省政府签署额度为2000亿元的“平安兴冀”产业基金,投向河北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京津冀城市空间功能布局重构、产业承接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北京银行在京津冀优先布局网点,与天津政府签订1000亿合作协议,成立1000亿发展基金,并对通州行政副中心,提供100亿支持棚户区改造,100亿信贷支持基建,100亿消费贷支持第三产业,总计拟安排万亿授信额度和千亿投资规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2、各银行机构总行统一规划京津冀服务策略

  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以及华夏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均成立了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国开行将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这一基本出发点,把支持京津冀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结合起来,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委、重点企业合作,创新模式,整合资源,防控风险,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批发性、中长期、多功能的综合金融协调人才优势。

  工商银行根据京津冀三地产业整合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专门制定了京津冀一体化区域信贷政策,明确优先安排京津冀的信贷投放规模,将交通一体化、产业转移、清洁能源、文化旅游、医疗教育、住房等六大领域作为信贷投放重点,确保重点领域、重点板块、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

  建设银行就如何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对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抓政策研究,明确战略战术;二是抓联动营销,争取重大项目花落本行;三是抓综合服务,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四是抓信息共享,实现信息资源高效利用;五是抓业务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六是抓配套政策,促进业务开拓发展;七是抓风险防控,守牢风险底线。

  交通银行为支持京津产业有效、合理地向冀转移,交通银行总行制定了《推动京津冀地区分行协同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以“立足三地融合、政策先行先试、资源适度倾斜”的工作思路,将京津冀协同发展列入重点项目,优先开展各项业务和产品试点,通过先行先试,以创新驱动打造京津冀地区分行在当地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战略性客户和项目,量身定制产品,优先保证授信额度,给予价格优惠,提高审批效率,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华夏银行早在2014年8月就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服务工作方案》,提出八项措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是重点项目支持每年200亿元;二是做好产业迁移的金融服务衔接;三是同世界银行联名设立研发基金;四是积极引入世界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制定配套政策;五是个人银行业务同城化,打造京津冀同城通品牌;六是机构设立优先安排,5年增加100家;七是发起设立碧水蓝天产业发展基金;八是完善信息共通共享机制。

  3、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助力互联互通

  京津冀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京津冀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于2005年正式开通运行,在全国开跨区域流通先河,系统实现了京津廊三方区域大同城交换,由此派生的冀(廊坊)支票,同时在北京、天津、唐山、沧州等地流通使用,为京津冀金融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国内首例跨区域的旅游金融创新产品——“京津冀旅游一卡通”于2011年4月在廊坊首发,以“一卡通”的金融产品模式促进京津冀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发展。

  4、发展绿色信贷,支持大气污染治理

  2014年以来,京津冀地区压缩“两高一剩”行业信贷规模153.03亿元,收回贷款141.45亿元;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环保项目及服务核定授信总额度1667.53亿元,同比增幅11.56%,各项授信总余额997.49亿元,同比增幅14.27%,其中贷款804.62亿元,同比增幅13.18%。

  2015年,京津冀区域内银行机构加大产能过剩行业管理力度。一是强化信贷政策引导。在信贷政策中控制产能过剩行业信贷投放,要求区域内分支机构整体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信贷总量,严格把关新增准入,切实加强存量客户贷后管理,及时退出潜在风险较高客户。二是严格准入管理。对于未经投资及产业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新增产能项目,严禁提供任何形式新增授信支持;上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船等12个行业固定资产贷款(含银团贷款)审批权限;对于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且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新增准入标准,确保新增授信质量。三是加强存量业务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掌握存量客户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对于潜在风险较高的客户,加大力度尽快处置,积极主动做好存量客户调整退出工作;对五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存量客户实施名单制管理,逐一制定管理方案,一户一策,并安排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客户经营状况和管理方案实施情况,推动方案有效落实。截至2015年5月末,河北辖内银行对“两高一剩”行业授信总额度5418.01亿元,同比降幅13.75%,各项授信总余额3652.25亿元,同比降幅8.78%,其中贷款2085.32亿元,同比降幅9.81%。

  5、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三地协同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截至2015年5月末,河北省辖内共有18家银行通过开辟绿色通道、信贷规模优先配置、发放信用贷款、利率下浮等优惠措施对141个主、干线、连接线等各项京津冀交通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信贷资金支持。核定的相关授信总额为2465.51亿元,较年初增加155.35亿元,增幅6.72%;已授信总余额1411.96亿元,较年初增加65.27亿元,增幅4.85%,其中贷款余额1145.67亿元。银行支持的项目中,机场1个,港口42个,铁路7个,公路9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98个,占全部项目的比例为69.5%,在金融方面有效支持三地互联互通建设。

  6、银行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金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国开行依托中长期投融资领域优势,在构建交通网络系统、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长期项目方面予以金融支持。涉及铁路、港口、机场、高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交通建设项目包括京承高速、京沈铁路、京石铁路、北京大外环高速、首都二机场等交通一体化项目;生态环保方面的项目包括华能风电、神华节能改造、蔚县风电及国电滦河发电厂“上大压下”热电联产、钢铁产能化解和产能国际合作等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包括首钢集团搬迁唐山曹妃甸系列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挥境外融资优势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推出的境外中资企业发展贷款业务品种,利用低成本的境外人民币资金,为在河北的外向型企业量身定制了一套业务模式——“香港借款、北京结算、河北受益”,既带动了高品质的钢材出口,又为企业节约了可观的财务成本。

  国有大行发挥全牌照综合经营优势,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其中工行以资金支持与顾问服务相结合,积极参与津港高速公路、国道112线项目融资活动,全力助推京津冀经济圈的交通发展建设;农业银行作为贷款牵头行(贷款份额占比35%),联合其他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对首都新机场建设项目的银团贷款,金额近400亿元;建设银行整合集团的金融资源,发挥全牌照、集约化和多功能优势,为北京新机场项目提供包括造价咨询、融资结算、投资理财、信息管理等在内的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

  交通银行充分利用交银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通过债务融资、权益融资、信托融资、融资租赁、财务顾问、交行特色非信贷业务等多举措并举,为京津冀相关企业、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中国银行采用“投资+金融”模式支持冀东发展集团公司在南非投资建厂,采用“贸易+金融”模式支持河北钢铁集团扩大产品销售,探索“并购+金融”模式支持中信戴卡开展海外并购,探索“工程+金融”模式支持秦冶重工承包工程等。三地金融服务协同中,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北京市分行和河北省分行联动中心商务区,共同组织召开了“中心商务区—中国银行京津冀三地自贸专题推介会”,110余家京津冀的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银行围绕自贸区建设和京津冀一体化机遇,向客户重点有针对性介绍了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中国银行成功完成首笔京津冀一体化通关业务,为客户备案电子保函金额2000万元,标志着海关与中国银行在合力推进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改革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银行积极配合跟进海关一体化改革部署,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第一时间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完善的“网上税费支付”解决方案,实现了“一份电子保函区域通用”,大幅简化企业关税在线缴纳流程,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有效保证国家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

 

第二节  金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逐步加大了对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三地金融合作与融合加快。与此同时,受内外部环境因素和行政区划制约影响,金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仍面临三重问题:一是产业转移、企业搬迁中的服务、风控协同问题;二是经济下行压力下的不良贷款攀升问题;三是金融行业标准、产品未统一、互通、互认、互联,跨区金融交易和沟通协调成本高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自身亟待破除思维定式,解决现有业务或客户协同发展的制约

  当前,应首先破除“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目前金融机构各自为战,在服务区域上还没有将京津冀视为一个整体,有必要打破分支机构间的业务地域限制,金融服务市场需向京津冀地区分支机构对等开放。同时,金融分支机构间还存在内部竞争大于合作问题,这对提高整体区域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造成负面影响。例如,河北省很多大企业,总部设在天津,但经营在河北省,各家银行的河北分行与天津分行的协调受阻,总部在天津的企业,必须由天津分行作为发起人提交到总行审核,企业贷款资金可能用于保定、邯郸,企业存款则归属于保定、邯郸等分支行存款,但贷款的责任由天津分行承担。企业总部在天津,经营和资金运用在河北或全国其他地方,融资协调问题同样较为突出。如果某家企业将总部迁到北京,这些协调问题反而迎刃而解,因为各家银行总行在北京是为全国服务的,不存在河北分行与天津分行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另外北京金融机构密集,企业在北京融资便利,融资成本低,若迁移到河北后还可能面临信用评级下降,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如河北白沟各银行的支行对企业服务面临诸多障碍,很多企业迁入后不久又迁移出去了。

  二、京津冀地区“去产能”过程需要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重化工产业基地和过剩产能集中地区之一,特别是河北省钢铁产能,在我国钢铁行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图3是2007-2015年河北省粗钢产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的趋势图。2015年全国粗钢总产量为8亿吨,其中仅河北省产量高达1.88亿吨,占全国比重23.43%。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年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其中“去产能”成为今年结构性改革的第一目标。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严控新增产能。2016年“两会”期间河北省国资委主任王昌披露,仅河北省今后还将面临6000万吨钢铁、6000万吨水泥,4000万吨煤以及3000万箱玻璃的去产能压力,其中河北省省长张庆伟指出,2016年河北全省将压减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800万吨。全国钢铁行业去产能目标能否实现,关键看河北省钢铁去产能的进展。

图9-3 河北省粗钢产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重(2007-2015)

 

  正如前文所述,河北省资本市场欠发展,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和信托等影子银行融资。2015年末,河北省银行贷款余额高达3.26万亿元,钢铁、水泥等企业是银行贷款的大户。然而,当前河北钢铁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以河北最大钢铁企业河北钢铁集团为例,2015年3季度末上市公司数据披露,河北钢铁集团负债总额为1251亿元,总资产为1703亿元,负债率高达73.5%,其中短期流动负债总额高达1102.5亿元,占比为88%,短期(银行)借款高达427亿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总额为553亿元,应付银行利息和应付工人工资4.1亿元和3.2亿元,资金流动性压力巨大。河北钢铁集团的经营现状,是河北省乃至全国过剩产能行业的缩影。

  2015年河北省加大去产能力度,整体经济形势疲软,对河北省境内银行经营业绩和资产状况已形成较大压力。2015年,全省银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669.75亿元,同比下降34.59亿元,银行业资产利润率为1.20%,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净息差为3.69%,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同时,截至2015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677.83亿元,比年初增加192.54亿元,不良贷款率2.08%,比年初上升0.35个百分点,也显著高于全国银行不良率1.67%。随着去产能的进程加快,预计2016年河北省银行业经营业绩恶化和控制不良资产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与此同时,2015年以河北融投集团为核心的信托担保计划到期未兑付的风险已经爆发,作为河北最大、中国第二大的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与十余家信托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由河北融投担保尚在存续期的集合信托产品至少20笔,2015年应兑未兑的到期产品4笔,河北融投担保违约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甚至P2P等近50家金融机构,500亿元债权无人履行担保而面临险境。在这些信托产品和互联网金融产品中,涉及过剩产能的企业借款占据较大的比重。2016年,相关的违约事件还可能在更大范围内爆发。

   三、有必要搭建三地金融合作平台,提供有效、有序的融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在当前按行政区划属地实行金融监管的格局下, 三地金融行业标准、产品有待统一、互通、互认、互联,跨区金融交易的成本高,金融监管协调难度大。例如,与北京通州区相邻的河北廊坊市,人口总计30万,各商业银行在廊坊的分支行机构若归属北京分行更有利于管理与协调,在廊坊设一家社区支行若由通州的支行管理则更为便利,但由于业绩考核按属地划分等因素却难以成行。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不同,导致区域之间交易成本高企,银监局和金融办(局)监管协调的障碍重重。因此,应建立京津冀区域金融协调监管机制,统一行业标准,业务互认,金融产品的互通、互认、互联,促进首都经济圈金融机构跨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区域间金融服务市场建设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落实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城镇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

 

第三节  以金融创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针对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和不协调、区域金融合作处于初阶阶段、坚守风险防控底线的现实情况,可通过金融服务创新,从三地产业转移配套的金融资源实行再配置、深化三地金融合作、区域金融融合发展等方面着手,立足首都区位优势,多方考虑多策并举大力发展首都金融业,带动三地金融业协同发展,发挥金融服务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围绕“京津冀”产业转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同营销和风控

  金融服务可实行“三共同”原则:为了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地区客户,银行可以“客户共同服务、利益共同分享、风险共同承担”的基本原则,在前期营销、后续服务的各个环节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协同作战,避免内部竞争,形成内耗,继续为从北京搬迁至津冀地区的客户,提供良好优质服务。从总部到生产基地,三地协同无缝流水线式开展服务,共享客户信息、严防金融风险。外迁的北京企业日常经营和结算一般在津冀当地进行,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及时掌握客户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最新信息。外迁企业的管理总部和财务中心一般仍保留在北京地区,同时上级母公司也集中在北京地区,建议针对京津冀地区企业,建立一整套信息共享机制,使银行的三地分行间及时准确的传递客户最新动态,为挖掘业务机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二、针对交通、生态环保、产业转移升级制定差异化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将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产业转移与整合升级作为三大支持重点,优化信贷流程和资源配置,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对京津冀区域内国家级重点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产业转移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在交通一体化方面,将重点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支持电力、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京津保生态过渡带等生态项目及城市环境治理工程等,积极参与2022年冬奥会申办相关基础设施及改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产业转移及整合升级方面,重点支持京津冀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承接京津疏解功能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产业转移项目。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理顺和完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包括信贷授权一体化机制、评级分类准入互认机制、授信统一管理机制、异地信贷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区域协调合作,关注京津冀产业转移、结构调整、城市功能疏解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切实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严格贷款全流程管理,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三、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可由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牵头,以产业链和业务链为基础,制定跨区域营销指引,从顶层建立组织架构推动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建立区域市场开发的分工协作机制,针对产业链条制定适合区域产业延伸、钢铁、化工、汽车、电力、能源、物流、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等转移产业信贷政策,力保国家环保政策和总行调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引导区域内客户结构合理调整和服务协作。

  二是建立银行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将能迅速建立起相应的沟通机制,通过开展银行京津冀区域政策和信息研究,从更高层面挖掘信息资源,将总分行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早研判、早布局、早启动,紧盯形势变化、顺应政策调整,把握可能出现的商机,抢占发展先机。

  四、结合三地发展定位开展各具特色的金融产品服务

  根据北京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定位,鼓励金融机构突出支持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针对现代服务业尝试开展专业化团队服务,由金融机构组建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两个行业专业营销团队,对文化创意等服务行业,对以软件、信息服务、研发为主的高新技术服务业和以移动通信、计算机及网络生物为主的高新技术制造业,开展产品+服务方案的团队营销。

  结合天津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发展定位,以此紧紧抓住国家战略开发天津自贸区契机,以海洋经济、港口物流和现代化制造业务为重心,进行传统业务与投行业务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尝试发展企业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和公司并购等关联业务服务,带动中间业务增长。尝试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

  根据河北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把握产业政策红利,在河北开创新能源产业链绿色金融服务。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高耗能产业集中,能源需求量极大,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之一,是一项惠及京津冀区域1.5亿人口的重大惠民工程。当前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已启动,河北省筹建光伏、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式发电站担负京津冀新能源供给;北京计划到2017年底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可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把握京津冀新能源产业政策红利,大力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节能减排工作。针对京津冀区域产业类型特点,对工业企业、供电供热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建筑楼宇等节能改造需求情况,以及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客户项目储备库,实施新能源产业价值链金融服务。运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和担保、绿色产业基金等金融手段把新能源开发、资金筹集、设备供应、保险服务、运营维护等紧密粘合在一起,打造平台化、网络化、基金化、普惠化的开放性合作共享平台,进一步促进绿色金融与新能源产业价值链的整合。同时,树立全新的新能源产业风险控制理念,将风险防范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进攻,对风险早预警、早识别、早处置,坚持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风险,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五、重视新型融资来源,开展信贷、债券承销等结构化融资服务

  京津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资金来源不仅限于银行贷款。据测算,2015-2020年北京、天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50万亿资金,仅靠银行的表内贷款难以满足,本地区大交通需要大规模的表外融资支持,仅靠开行、工农中建交表内融资甚至难以满足1/3的资金需求。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固定资产投资近年增速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新的融资来源中,结合政策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可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其中。同时,重点运用资产证券化、承销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司(企业)债发行、结构化融资等多种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将京津两地富余资金引导到唐山、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等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高端客户项目,加快京津冀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六、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要素市场建设

  一是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我国融资格局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为主,商业银行出于自身收益风险平衡的商业化属性要求,倾向于服务大企业、大项目。目前,企业资本金严重匮乏,股权融资市场发展不充分。需要为企业多渠道筹措资本金创造条件,可建立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风险资本投资,全力建设三板股权市场,积极支持“新三板”扩容,鼓励京津冀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科技、文化企业在“新三板”、四板市场挂牌交易,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推动设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并支持其发展,引入“做市商”机制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鼓励发展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公司、外资等多元化股权投资主体。推动VC、PE等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发展,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进场交易,探索股权投资基金有序退出机制。支持优先股、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和工具发展,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开行软贷款期限长、利率低,具有项目资本金的特点,要积极重启开行软贷款,补充本地企业资本金。

  二是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引入国际艺术品鉴定标准与鉴定机构,带动文化产权市场发展;利用北京石油交易所平台,推动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进场交易,逐步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利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持有的股权等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运行;加大中国技术交易所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推广应用;鼓励北京环境交易所以碳排放权交易为核心,深入研究节能量、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将环交所打造为全国碳交易中心。

  七、加强京津冀区域普惠金融建设

  实现三地便民金融服务一体化,鼓励银行机构在京津冀三地客户柜台汇款取现免费,实现个人银行服务同城化基础上,定位“大众理财银行”,植根社区,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己任。银行机构可在财富管理业务领域揽人才、建渠道、推产品、促服务,大力发展“大众理财”。银行机构可聘请国内知名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大型银行私人银行部高管加盟总行财富管理团队,组建具有专业认证的理财经理队伍;以理财中心、财富管理中心等自有销售渠道为依托,与国内外一流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公募基金公司达成战略联盟;就此可推出横跨银行信贷市场、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外汇黄金市场、保险市场、另类投资市场等众多投资领域的金融产品,开通囊括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出行便利、文化娱乐在内的“便民”增值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强老年金融服务,可推出风险等级较低的老年专属理财产品,为老年客户提供制作专用凭证,放大字体方便客户填写。设计提供网银老年服务版页面无障碍版、老年卡和以房养老等便利服务和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将传统银行与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相接合打造智能银行。客户业务自助办理与信息处理实现无缝对接,个人柜面业务实现无人自动化处理。客户在智能零售银行网点借助智能终端(包括智能柜员机、产品领取机、智能打印机、电子银行体验设备等),无需排队等候柜员完成开卡、领U盾、转账汇款、购买理财、申请贷款等几乎所有个人银行业务,不受时差、人员限制快速实现个人业务办理。鼓励金融机构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八、加强功能疏解的政策引导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相关产业基金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作用。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已设立的绿色环保基金等资源,通过增加环保基金在服务搬迁企业的银行资金存放占比,以及适当给予搬迁企业资金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服务企业搬迁。同时,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引导中央、省级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制定产业转移和化解产能过剩整体方案,金融机构依据其整体方案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优化金融业经营配置,在避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的同时提升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和服务水平。

  二是北京向外疏导非核心金融功能,尽早形成京津冀金融机构的后台和北方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可由政府或监管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协调小组,明确非核心金融功能的定义和范围,集中统一向外疏导的目标、定位和政策。例如指定某一地区专门承接银行数据中心和呼叫中心,并在此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在有效降低向外疏导成本的同时,提升金融机构整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天津可积极撮合在京津冀交汇处尝试建立“廊和坊”金融街,打造金融机构后台和大数据基地,实现金融活动同城化。鼓励三地互联网企业和大数据公司进驻,充分利用如苏宁金融等互联网企业在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供应链融资、智能银行、O2O等领域的成功经验,打造区域性的金融创新高地。充分利用天津港口优势,与北京合作研发海洋金融、跨境人民币借款、离岸金融等创新产品;实现网上受理、线上线下交易,并针对企业通关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上成为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创新实验分中心。特别是网络银行业务,通过与网络电商平台合作,双方系统对接,引入网络信用,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信息实时交换、共同控制风险的目的,为网络平台交易客户提供全流程网上操作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使客户享受到“一点接入”的“一站式”服务。

  九、有效运用地方国有金融资源

  地方国有金融资源是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充分利用地方国有金融资源在创新金融服务中的关键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源杠杆作用,在维持地方金融机构相对控股地位的同时,通过股权杠杆,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项目。

  二是创新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化活力。促进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机制的市场化,特别是以市场化方式选聘和考核地方金融机构高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空间,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章严格监管。

  三是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运用财政性资金、税收等地方国有资金资源,引导主流金融机构发挥关键作用。可建立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地方政府以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形式支持商业性金融企业创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四是充分发挥在京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提高市属金融机构的贡献度。特别是首都北京发展金融业的优势明显,首都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需要大规模的、长期、低成本的融资支持。可充分发挥北京金融总部的优势。在京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仍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力军,要发挥其总行和北京分行的作用。北京市属金融机构贡献度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十、多管齐下治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积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我国经济减速,伴随实体经济的高负债,金融业的风险压力随之加大。地方政府要维护金融债权,打击逃废债行为。目前,逃废债严重,特别是中小企业,借钱时个人和企业权责不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甚至协助、纵容或默许辖区内企业的逃废债行为。应支持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同时降低行政收费、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尤其是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加快司法程序,降低逃废债行为的司法追缴成本。政府要支持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改善债务人(平台和国企)的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积极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发生区域金融风险将对当地金融机构、当地金融形象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斡旋,积极处理问题的收益远大于投入。银行一般在当地分支机构的自主授信额度小、业务开发权限受限,很多大型的建设项目授信要报总行审批。总行信贷审批人员对各地区金融生态的“印象”十分关键。地方政府要加强地方金融实力的宣传,提升当地经济金融品牌,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打击非法集资,形成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非法集资猖獗,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各类金融机构采取严防和严控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一旦出现民间融资无序发展现象,尽管各地方经济可能会出现短期的繁荣,但长期对地方经济将大伤元气。对于各类集资行为,地方政府必须时时警惕,严防、严控、严打。

  四是加强地方金融安全监管,防范和处置区域金融风险。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引导各区县重视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对公益性和经营性融资担保机构、互联网小贷公司和传统小贷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风险管控能力评价标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加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方联动在线监管,综合防控守住底线。完善“一部四局”沟通机制,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诉中心,探索设立消费者保护专项基金;建立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建立严格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

  十一、加强京津冀地区地方金融办(局)的权责

  在我国“一行三会一办(局)”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地方金融办(局)的职责不清晰,应逐步做实地方金融办(局)。金融办(局)的主要职责,仍是牵头协调政府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从实践看,地方金融办还应定位为地方金融的协调机构,不能变成金融机构的准入审批机构。前些年地方金融办审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准入,产生了一系列风险。

  在京津冀地区,地方金融办(局)应发挥以下职能:一是参与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合作规划;二是组织跨区域金融、产业政策信息沟通和协调,支持监管机构的统计分析、信用调查等专业工作。三是组织推进区域内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四是组织区域内法人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信息沟通,开展信息合作;五是开展服务合作,逐步负责统一承担各成员单位的IT系统建设与维护、结算运营、人员培训、金融产品研发等中后台服务职能;六是配合相关政府产业基金,为相关企业搬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七是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中发挥关键作用。

  十二、建立京津冀区域金融协调监管机制

  建议在京津冀地区建立由地方政府、“一部三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地方政府金融办(局)和京津冀三地龙头金融企业共同参加的区域金融协调监管合作组织,并在政府、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不同层次之间的对等协商、交流与合作。可调动地方金融机构积极性,将其作为京津冀区域金融监管协调合作组织的重要平台,由地方金融机构安排专门力量,配合三地政府金融办(局)具体负责平台搭建的日常工作,设立京津冀区域金融合作办公室,为建立京津冀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办(局)、京津冀金融机构之间的对等协商合作机制提供服务。这一合作组织初步定位于建立四个机制:

  一是区域政策协调机制。协调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政策和金融企业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进程,打通区域内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管制壁垒,推进金融一体化。

  二是区域金融信息交流机制。实现区域内金融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立区域内法人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信息沟通机制。以网络互联为平台、以信息互通为纽带、以维护网络安全为保障,建设一体化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互联网金融+。

  三是区域金融业务合作机制。强化区域间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加强区域银联合作,共享银行卡、通存通兑等金融结算业务基础设施,实现互通、互联、互认。开展PE等金融产品开发、创新合作。组织银团贷款,研究跨区域风险提示和控制。组织联合营销、联合开发维护信息系统。促进三地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探索京津冀地区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京津冀支付清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显著降低跨行政区划的金融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黄金老,《搞活欠发达地区的地方金融的思考》,《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9月9日。

黄金老,《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金融服务》,《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6月16日。

赵玉睿,《金融如何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时报》2015年9月7日。

《华夏银行布局京津冀,打造金融服务协同样本》,中国新闻网,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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